我国鼓励林业苗木资源综合利用
苗木新品种经国务院批准,记者从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获悉。名贵苗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的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等4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自产的综合利用产品,苗木新品种由税务机关继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即木(竹)纤维板、木(竹)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和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纸板。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综合利用产品具体退税比例是2009年为100%2010年为80%涉及林业的有8类综合利用产品。
名贵苗木这是国家鼓励林业资源综合利用的一项重要政策,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负责人表示。苗木新品种充分体现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必将对促进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名贵苗木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维护法》等环境维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奖励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二是苗木新品种综合利用产品送交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申请料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纳税人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2008年1月1日起。并取得该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规范要求的检测演讲;三是纳税人应单独核算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
苗木新品种即枝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条、灌木等;造材剩余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三剩物”指采伐剩余物。即造材截头;加工剩余物,即板皮、板材、木竹截头、锯末、碎单板、木芯、刨花、木块、篾黄、边角余料等。名贵苗木次小薪材”指次加工材,即材质低于针、阔叶树加工用原木最低等级但具有一定利用价值的次加工原木,其中东北、内蒙古地区按LY/T1505-1999规范执行,南方及其他地区按LY/T1369-1999规范执行;苗木新品种小径材,即长度在2米以下或径级8厘米以下的小原木条、松木杆、脚手杆、杂木杆、短原木等;薪材。 |